海宁市人才公寓租住标准及租金标准
发布时间:2013-10-21 12:03:25
人才公寓为单身公寓,每套限居住1人。首次人才公寓租金按每月均价30元/平方米标准确定租金基准价,具体套型租金基准价和调整办法由市社发集团另行通知,第一、二、三年租金标准分别按照当年基准价给予40%、20%、10%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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