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种特殊情况下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3-05-06 11:59:45
1、同一楼层外墙,既有主墙,又有玻璃幕墙的,以主墙为准计算建筑面积,墙厚按主墙厚度计算。各楼层墙体厚度不相同时,分层分别计算。金属幕墙及其他材料幕墙,参照玻璃幕墙的有关规定处理。
2、房屋屋顶为斜面结构(坡屋顶)的,层高度高2.2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3、全封闭阳台、有柱挑廊、有顶盖封闭的架空通廊的外围水平投影超过其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未封闭的阳台、无柱挑廊、有顶盖未封闭的架空通廊的外围水平投影超过其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水平投影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4、与室内任意一边相通,具备房屋的一般条件,并能正常利用的伸缩缝、沉降缝应计算建筑面积。
5、对倾斜、弧状等非垂直墙体的房屋,层高2.2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房屋墙体向外倾斜,超出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6、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的,其下方空间不论是否利用均不再计算建筑面积。
7、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维护结构,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8、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建筑,不计算建筑面积。
9、室外楼梯的建筑面积,按其在各楼层水平投影面积之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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