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哪些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13-04-22 13:54:59
1、进入低门槛。新建企业可先按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自行确定缴存工资基数,以后逐步规范到规定标准。
2、缴存可免税。企业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成本中列支(税前列支),免缴企业所得税;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缴个人所得税。
3、存款归个人。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和职工本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产生的利息收入都归个人所有。
4、买房能贷款。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贷款利率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于银行同期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可为职工有效节省贷款利息支出。
6、余额可冲贷。已办理自住住房贷款的职工每年一次都可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款,也可申请按月季托提取冲贷。
7、租房能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租赁自住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8、外籍随时取。非嘉兴市户籍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不再在本市就业的,可以随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9、退休好养老。职工退休时,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