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海宁市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2年8月22日下午15时在海宁市龙祥大酒店举行公开拍卖会。具体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位于海宁市长安镇东方嘉苑13幢1单元601室房产(建筑面积约84.84㎡、无车库;预登记、房产未交付、三证未做)。参考价:33万元,保证金:5万元。
2、浙F2269G江淮瑞风牌汽车(登记日期为2009年6月)。参考价4.3万元,保证金1万元。
注:以上标的均设有保留价。与上述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等)届时请参加本次拍卖会,如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二、第1号标的的竞买者在指定时间前将保证金(建议使用银行本票)汇付至海宁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和账号:华夏银行海宁支行4250200001819900001026);第2号标的竞买者须将保证金交至拍卖公司。交款后凭银行交款凭证(银行汇款无须到法院开具收据)或法院开具的交款收据(银行本票须到法院开具收据)至拍卖公司报名。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携带有效证、照(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如委托他人须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以及相应的保证金交付手续办理竞拍报名手续。未竞得者,凭相应的交款凭证于三日内退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
三、标的展示及报名时间:2012年8月20日—8月21日。
四、报名地址:嘉兴市中山东路世纪广场10楼A座。
五、联系电话:13757305731,13905736956,0573-82091898。
法院监督电话:0573-87017016
嘉兴市正联产权拍卖有限公司
嘉兴市东方拍卖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