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房屋征收:对被征收人为孤儿、三无老人、五保户、劳模、军警遗属的补助政策
发布时间:2013-01-23 08:37:03
      被征收人为18周岁以下孤儿、60周岁以上三无老人、五保户的(持有民政部门认定的证书),可享受补助人民币2万元。
      在征收决定公布之日前,持海宁市劳模证、嘉兴市级劳模证、省委省政府颁发的先进工作者证书的被征收人,可享受补助人民币1万元;持有烈属证、市级以上英模证、省级以上劳模证、离休干部(含离休职工)的被征收人,可享受补助人民币2万元。
      被征收人属于因公牺牲军警人遗属的,并持有因公牺牲军警遗属证明书的,可享受补助人民币2万元。被征收人属于病故军人遗属的,并持有病故军人遗属证明书的,可享受补助人民币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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