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房屋征收:对被征收人丧偶、离婚、失业人群的补助政策
发布时间:2013-01-23 08:26:57
      征收决定公布之日后到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前丧偶、在征收决定公布之日前离婚并失业或者夫妻双方失业并持有失业相关证件和社保中心出具的未参加企业社会保险证明或双保双缴人员,可享受补助人民币2万元;夫妻双方一直以来未就业的,或一方失业另一方一直以来未就业的,并持有失业相关证件和社保中心出具的未参加企业社会保险证明,可享受补助人民币1万元。
微信公众号
海宁房产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