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商品房买卖合同执行中纠纷,当事人持解除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合同备案注销登记;
(二)多个购买人共同购买一套商品房,其中部分购买人退出购买的(凭新签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等);
(三)买卖双方同意在同一项目内调整合同标的物的(凭新签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等);
(四)商品房不符合质量规范要求等原因导致买卖双方申请注销合同备案的(凭质量管理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
(五)购房者办理贷款手续未获批准或由于购买人下岗失业、天灾人祸等原因造成无力支付后续资金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的(凭金融机构的证明材料等);
(六)如出卖人多次催告,买受人一直未去办理银行按揭手续买卖双方均同意解除购房合同,且双方愿意配合办理相关手续,提供违约金的证明、公证书等办理备案合同注销。
(七)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发现自身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急需医疗资金导致退房需备案合同注销的。凭市级以上医院的重症诊断证明与户籍关系证明等办理。
(八)、经济适用房的备案合同注销、变更,由经济适用房相关管理机构认定。
(九)、纪检、公安、检察等部门要求协助办理相关案件,需注销合同备案的,应出具纪检、公安、检察等部门的正式函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