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商延期给我们办三证,可以构成违约?
发布时间:2012-12-11 09:00:48
我是洛州小区二期的业主,交房时开发商承诺于2012年10月可以办理房屋三证,时至年未,办理三证的动静一点都没有。开发商延期办理三证,其行为是否已经构成违约?
答:延期办理房产证是房地产纠纷最为常见的。从全面规范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倡导购房者注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出发,只要双方的合同有效,法院一般会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予以判决,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根据浙江省商品房销售管理条例,开发商应在交付房屋之日起3个月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当然,这个时间的约定也可以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出现逾期办证,买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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