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的成交价只有50万,但契税要按62万来征收?
发布时间:2012-12-07 10:32:01
我买了一套梅园一里的二手房,实际成交是50万元,近日我们去办理过户手续交纳契税时,结果按62万向我征收契税,请问这是怎么回事?
答:从2009年8月1日起我市实行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实行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管理后,当纳税人申报的房屋交易价格高于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时,按纳税人申报的价格征税;当纳税人申报的房屋交易价格低于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时,按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征税。
微信公众号
海宁房产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