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电梯更新专项资金如何筹集、如何管理
发布时间:2012-12-06 10:54:09
住宅电梯更新专项资金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规范管理,由物业主管部门按房屋单元建账,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新取得土地的房产项目,对于新设的高层住宅电梯大修、更新问题,由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在住宅交付备案前一次性交纳住宅电梯更新专项资金,交纳标准为:十一层以下(含)的每台电梯交纳10万元;十一层以上的每台电梯,在10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层增加交纳3000元。同时,从住宅电梯受益业主交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划转30%,作为住宅电梯更新专项资金。如大修、更新时住宅电梯更新专项资金仍不足的,不足部分再由相关业主分摊。对于以前没有筹集住宅电梯更新专项资金的高层住宅(指7层以上)物业电梯以及高层住宅物业与相连非住宅物业的共用电梯,若使用年限超过10年(含)且单次维修更新费用超过10万元(含)的,每台电梯可一次性享受5万元的政府补贴。通过政府补一点,物业维修资金支一点,相关业主分摊一点,来解决将来高层住宅电梯大修、更新所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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