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后卖方拒不缴税,房产过不了户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2-11-09 12:07:43
我在10月份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地产买卖契约》约定,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缴纳。税法规定:契税由买房人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教育附加等税费由卖房人缴纳。税务征收机关要求买卖双方同时缴纳各自的税费,否则不办理契证。现卖方觉得卖的便宜了,故不想承担自己的税费。买方积极纳税终因卖方拒绝纳税而被税务机关拒绝受理。怎么办?
答:应当通知税务部门,告知卖房人这是违法的,据不交税的法律后果是很严重的。不要让拒交者有侥幸的心理。还有,如果买房人自己愿意替卖房者缴纳税款,这个应当准许,开具税票的时候注明即是。实在不行,你只能向法院起诉。卖方负有协助过户的义务,买方可向法院申请判令卖方履行过户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