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只公证不过户,是否妥当?
发布时间:2012-10-31 10:39:43
我跟一位朋友买了一套二手房,由于未满5年税费有点大,因此想办一个买卖公证,待满5年后再进行过户。这样做是否妥当?
    答:建议您还是及时办理过户为妥,不要因小失大。房屋所有权是以房管部门登记簿记载为准的。办了公证尚未过户,产权仍在原所有权人名下,如果原所有权人产生债务,法院随时可以查封该房产。你凭公证书,不得对抗第三人。有这么一个案例:
    浙江省平阳县的林某为了省下房屋产权过户的税费,买房不过户,结果因卖家欠债导致房屋被法院查封。
  2008年5月,林某购得卓某一处房屋。为了逃避相关税费,林某决定先办理委托过户的公证,等卓某的产权满两年后,再办理过户手续。同年7月,林某在办理公证后搬入居住,但之后一直未办理产权过户。2009年7月,林某收到平阳法院的执行裁定书,以卓某因欠他人5万元为由查封了该房屋,并要求林某限期清空。林某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
  法院审理认为,林某长期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因此并未取得该房屋的产权。法院查封登记在被执行人卓某名下的房屋并无不妥,故裁定驳回房屋买受人林某的异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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