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洲街道水月亭西路445号503室土地证补发公告
发布时间:2012-10-30 09:41:46

现拟对下列单位(个人)申请办理补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审核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15天。土地登记申请者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内向海宁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复查,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报海宁市人民政府核准予以补发。

  特此公告

  海宁市国土资源局

  2012年10月30日

原土地使用者:许佩丽、沈明荣
土地坐落:海洲街道水月亭西路445号503室                       
土地性质:国有   
面积(平方米):30.05   
原证书号:海国用(2006)第41034200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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