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海宁房产的优缺点?
发布时间:2024-02-05 13:19:00
1、遗嘱继承的程序:

设立遗嘱执行人——办理继承权公证—— 清缴被继承人生前债务及其他各种税费 ——办理继承


2、遗嘱继承的优点:

遗嘱继承可以遵从财产所有人的心愿,立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合理安排财产的分配,确保这种安排符合个人价值观和家庭成员实际情况。

3、遗嘱传承又通常面临如下缺点及问题,应予以重点关注:

①遗嘱继承可能导致财富大幅缩水

因为遗嘱继承,必须要先支付遗产管理人费用和清缴被继承人生前债务及其他税费,如果是股权继承,有可能要付出大笔费用用以收购其他继承人股东手中的股权,导致财富大笔缩水;

②遗嘱效力常受质疑

目前越来越多的人愿意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传承财产。但是,遗嘱的有效性却堪忧。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在全国审理的遗产继承案件当中,遗嘱被确认无效的高达60%。

因为遗嘱是非常专业的法律文书,建议通过专业的人士进行草拟,以确保遗嘱的有效性。

③遗嘱传承无法隔离债务

遗嘱继承,继承人应在继承范围之内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这也就意味着遗嘱这项传承工具并不具有隔离被继承人的债务的功能。

④继承程序繁琐且不利于家庭成员团结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想要实现继承权利的程序通常较为繁琐,通过上述的房产继承为例;

如想做房屋产权变更,继承人需持有确定其权利的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法院的生效判决文书,而继承权公证文书需要所有的法定继承人对遗嘱继承人继承房产均无异议;

如任一法定继承人存有异议或拒不配合进行继承权公证,便需通过司法诉讼途径解决。

这就将意味着所有法定继承人对簿公堂,必然会对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产生一定的影响;一些财产争夺案件可能会导致家庭关系的紧张甚至破裂,破坏家族的和谐。

因此,遗嘱的制定需要慎重考虑,避免对亲情关系产生负面的影响。

⑤无法干预继承人挥霍

遗嘱继承是死后一次性将财产传承给继承人,如继承人继承财产后进行挥霍,是被继承人所无法阻止和干预的,遗嘱传承并不能抵抗继承人的挥霍。

⑥遗嘱继承股权可能受公司章程制约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如果公司章程有相反约定,继承人不得以遗嘱继承的方式继承股权。

此时,如想被继承人所持有的是有限公司股权,继承人想要顺利继承,需要经过公司其他过半数股东同意并有有限购买权,如其他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则会面临遗嘱传承股权的意愿落空。
微信公众号
海宁房产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