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海昌街道隆溪玫瑰园6幢2单元603室不动产证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1 16:54:13
根据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冀05执恢16号之三与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冀05执恢16号,现将所有权人刘凯丽坐落于海宁市海昌街道隆溪玫瑰园6幢2单元603室的不动产权利【00275580、海国用(2013)第03573号】予以注销,其证书(证明)予以作废。

  特此公告。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11日



微信公众号
海宁房产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