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海洲街道百合新城云霞苑18幢1单元201室不动产证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9 16:46:13
根据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浙0481执2923号之二与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浙0481执2923号,现将所有权人王福良、汪七芬坐落于海宁市海洲街道百合新城云霞苑18幢1单元201室的不动产权利【00328703、海国用(2014)第11260号】予以注销,其证书(证明)予以作废。

  特此公告。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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