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23-11-25 09:18:45
近日,我市正式启动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居民出售已抵押的住房时,不用提前还清贷款就可以完成交易过户,切实做到了维护房地产交易秩序,规范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督管理,也为交易各方提供了更为安全便捷的服务。

什么是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

存量房交易俗称二手房买卖。指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的存量房转让交易中的房屋总价款进行资金监管。

监管范围

1.涉及存量房“带押过户”和受让方(买方)需贷款的存量房交易资金都须纳入监管。

2.经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服务促成的房屋交易资金应纳入监管。

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相当于政府为二手房买卖提供了“安全支付”功能,达到保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的目的。对于买方,规避了卖方蓄意骗款、资金交割后对方不配合过户等风险,切实保证了交易安全;对于卖方,交易资金提前划入监管账户,保证买方有足够资金购买房屋,规避了中断交易的风险。

这有效提升了存量房交易安全与效率,真正实现政府监管更放心,资金交易更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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