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宁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学年海宁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为了让家长及时、更好地了解招生政策,海宁房产网小编把家长比较关心的一些问题进行梳理解答。下面,就家长们集中关心的问题予以解答。
01 今年招生有没有什么大变化?
今年招生最大的变化是:海宁市户籍新生以及非海宁市户籍新生均需要进行网上登记。其中,海宁市户籍生网上登记时间为5月6日-11日,非海宁市户籍新生网上登记时间为6月30日-7月5日。
02 今年的招生对象是哪些?
海宁市户籍新生,或家长在海宁市购房、经商、务工,2023年秋季需在海宁市小学或初中就读一年级的适龄新生。小学一年级: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未就读过小学;初中一年级:2023年小学六年级毕业。
注:新生户籍、房产证(不动产权证)、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社保缴纳等证件材料的取得时间及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3月31日,规定时间后的将影响录取批次和学校。
03 今年的招生工作安排是怎么样的?
分“招生批次”安排具体的招生时间
4月初:发布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通告
5月6日~11日:海宁市户籍新生进行网上登记申请
5月31日前:完成第1~4批新生的材料审核;受理错过网上申请的新生进行线下补登记申请
6月1日前:第1~4批新生预录取名单上报教育局审核
6月8日前:教育局完成预录取名单审核,并做好统筹生分配,公示名单反馈学校
6月9日~13日:第1~4批新生预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6月15日前:完成第1~4批新生的录取工作
6月17日:四街道学校在硖石小学进行第5批新生现场预报名(由教育局统一组织)
7月8日前:教育局完成四街道第5批新生统筹分配,预录取名单下发学校,相关学校完成公示、录取工作
6月30日~7月5日:非海宁市户籍新生进行网上登记申请
7月8日:四街道学校在硖石小学进行第6~8批新生的现场预报名,八镇学校进行第5~8批新生的现场预报名
7月18日前:完成申请新生的统筹分配、公示、录取等工作
7月底前:还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按教育局要求进行补录
04 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共分为几个批次?
一共分为8个批次,分别为
1.具有“两证”,且“两证”为同一学区的新生;按原村、社区户籍直接划入相关学校的新生。
2.父(母)及本人确无房产,祖辈有效房产在学区内的新生(新生户籍须在此房产内)。
3.具有“两证”,但不在同一学区的新生(以房产地址确认学区)。
4.仅具有学区内户籍的新生。
5.具有本市非同一镇或非四街道户籍,父(母)或本人在学区内持有有效房产证件的新生。
6.非本市户籍,父(母)或本人在学区内持有有效房产证件的新生。如父母均非本市户籍,须有一方参加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并达到入学积分要求。
7.具有本市户籍,父(母)在学区内经商(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在学区内企事业单位务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的新生。
8.非本市户籍,父(母)在学区内经商(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在学区内企事业单位务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的新生。如父母均非本市户籍,须有一方参加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并达到入学积分要求。
05 今年义务教育适龄新生报名怎么报?
网上登记+现场验证
2023学年,海宁市户籍新生和非海宁市户籍新生均需参加网上报名登记,两者的网上登记时间有区别,时间安排上在问答1当中已予说明,具体登录网址、登记办法以教育局4月初下发的招生通告为准。同时,由于各个批次的申请材料审核办法不同,今年对“海宁市中小学报名登记系统”进行了适当优化,请各位家长朋友关注“海宁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具体的操作要求和报名流程将在4月初印发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通告中详细说明,请耐心等待。
06 今年的小学、初中非起始年级插班生需要网上报名吗?
插班生不需要进行网上登记。家长可于2023年6月25日~7月5日期间,到学校进行登记申请,具体申请条件、提交材料等要求,咨询相应的学校。四街道范围的公办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允许转学;有空余学位的乡镇学校可接收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转学申请。学区内户籍生无法录取的,由教育局协调统筹安排。
其他
1.符合二胎(三胎)同一学段优待入学条件的新生,申请同一学校入学的,家长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登记申请时填报“长幼随学”栏目,学校录取时第1~3批放在第一批前优先录取,且不受教育局调整学区及大孩为统筹安排录取的影响;第4~8批在同一批次内优先录取。
2.享受军人、引进高端人才、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驻海宁高校教职工、台胞、华侨子女和父母持有“直通卡”等政策优待入学的新生,4月30日前教育局受理登记申请,5月27底前完成审核、公示,名单下发相关学校,由学校负责联系家长办理入学相关手续。
3.享受高层次人才子女优待入学的新生,家长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检索“嘉兴人才码”完成人才认定后,进入“区县特色—海宁”模块,进行人才子女入学申请。组织部(人才办)完成审核后,教育局按不同层次人才的安置办法予以落实,由录取学校电话通知家长办理相关手续。
4.具体的招生录取规则将在4月初印发的招生登记通告中详细说明,届时也将公布2023学年本市招生学区的划分。
5.民办学校招生方案、报名时间及办法以教育局正式发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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