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可以提取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3-03-13 17:25:54
     随着我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的加快推进,越来越多的老小区开始陆续加装电梯并投入使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需出资的缴存职工家庭,符合条件可一次性申请提取本人及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来介绍一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的相关事宜,有需要的小伙伴记得点赞收藏哦!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提取公积金条件

01
职工(或直系亲属)符合《嘉兴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嘉政办发〔2022〕22号)相关规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已竣工验收且在电梯使用登记证书发证日期五年之内。

02
职工及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提取对象
职工或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指本人配偶、父母和子女)

提取频次及额度

加装电梯竣工验收且在电梯使用登记证书发证日期五年之内,可申请一次提取本人及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个人实际支付的费用。

申请材料



办理渠道
01
“浙里办”APP或者微信小程序:公积金—公积金提取—选择“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内含加装电梯等情况)事项办理提取业务。

02
海宁市海洲街道海州西路22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号楼公积金窗口。

03
海宁公积金受托银行网点。

04
海宁市各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小编提醒时间:

提取总额不超过个人实际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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