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大涨非好事,新轮调控恐将至!
发布时间:2016-09-28 12:23:42

       9月27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下发《关于加强住房信贷政策管理的通知》,就杭州部分区域住房信贷政策进行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一、首付20%政策
       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即居民家庭从未购置过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继续按20%执行。

       二、首付30%政策
       对下列三种情形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继续按30%执行:

   (1)申请贷款时实际没有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

   (2)拥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

   (3)拥有1套住房、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

      三、首付50%政策 
      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

       四、暂停贷款政策    
      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有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继续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五、政策调整的范围
     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不包含富阳区、大江东以及临安、桐庐、建德、淳安四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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