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商品房预(销)售备案合同的撤销条件
发布时间:2015-10-14 11:11:20

购买人确需注销备案合同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商品房买卖合同执行中纠纷,当事人持解除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合同备案注销登记;

(二)多个购买人共同购买一套商品房,其中部分购买人退出购买的(凭新签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等);

(三)买卖双方同意在同一项目内调整合同标的物的(凭新签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等);

(四)商品房不符合质量规范要求等原因导致买卖双方申请注销合同备案的(凭质量管理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

(五)购房者办理贷款手续未获批准或由于购买人下岗失业、天灾人祸等原因造成无力支付后续资金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的(凭金融机构的证明材料等);

(六)如出卖人多次催告,买受人一直未去办理银行按揭手续买卖双方均同意解除购房合同,且双方愿意配合办理相关手续,提供违约金的证明、公证书等办理备案合同注销。

(七)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发现自身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急需医疗资金导致退房需备案合同注销的。凭市级以上医院的重症诊断证明与户籍关系证明等办理。

(八)、经济适用房的备案合同注销、变更,由经济适用房相关管理机构认定。

(九)、纪检、公安、检察等部门要求协助办理相关案件,需注销合同备案的,应出具纪检、公安、检察等部门的正式函件。

(十)、其它特殊情况。


合同撤销办理指南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执行中纠纷,当事人持解除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合同备案注销登记。合同一方违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持下列材料到主管部门办理撤销合同备案手续。违约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且开发企业拒不办理撤销合同手续的,买受人可持相关材料到主管部门提出撤销合同备案申请。

1、撤销合同备案申请表

2、具体纠纷缘由说明

2、生效法律文书

3、原商品房(预)销售合同

4、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二、多个购买人共同购买一套商品房,其中部分购买人退出购买的、买卖双方同意在同一项目内调整合同标的物的,应由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后持相关材料到主管部门提出撤销合同备案申请。

1、撤销合同备案申请

2、解除原合同协议书

3、新签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合同时间与原合同一致)

4、原商品房(预)销售合同

5、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三、商品房不符合质量规范要求等原因导致买卖双方申请注销合同备案的,应由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后持相关材料到主管部门提出撤销合同备案申请。

 1、注销合同备案申请

2、由质量管理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

3、解除合同协议书

4、原商品房(预)销售合同

5、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四、购房者办理贷款手续未获批准,应由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后持相关材料到主管部门提出撤销合同备案申请。

1、注销合同备案申请

2、解除合同协议书

3、原商品房(预)销售合同

4、提交金融机构审核未经批准的证明材料

5、开发企业收取购房人违约金的证明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五、由于购买人下岗失业、天灾人祸等原因造成无力支付后续资金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的,应由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后持相关材料到主管部门提出撤销合同备案申请。

1、注销合同备案申请

2、解除合同协议书

3、原商品房(预)销售合同

4、提供银行还款逾期证明

5、购买人下岗失业、天灾人祸等情况证明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六、如出卖人多次催告,买受人一直未去办理银行按揭手续买卖双方均同意解除购房合同,应由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后持相关材料到主管部门提出撤销合同备案申请。

1、注销合同备案申请

2、解除合同协议书

3、原商品房(预)销售合同

4、违约金的证明

5、公证书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七、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发现自身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急需医疗资金导致退房需备案合同注销的。

1、注销合同备案申请

2、解除合同协议书

3、原商品房(预)销售合同

4、市级以上医院的重症诊断证明

5、户籍关系证明等。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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