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商品房预(销)售备案合同的变更条件
发布时间:2015-10-14 11:06:33

购买人确需变更备案合同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商品房购买人变更为原购买人配偶的(凭夫妻关系证明等);

(二)因夫妻解除婚约,原买受人需变更为另一方的(已生效的离婚协议书等);

(三)商品房购买人与原购买人属直系三代内的亲属(凭户籍等);

(四)合同约定的内容因特殊原因发生变更(凭变更协议等)。


合同变更办理指南

一、商品房购买人变更为原购买人配偶的,应由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后持下列材料到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合同变更手续。

l、备案合同变更申请

2、双方当事人的变更协议

3、夫妻关系(或家庭关系)证明

4、原商品房(预)销售合同

5、新签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合同时间与原合同一致)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二、因夫妻解除婚约,原买受人需变更为另一方的,应由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后持下列材料到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合同变更手续。

l、备案合同变更申请

2、双方当事人的变更协议

3、生效的房产分割证明(法律文书、已生效的离婚协议书等)

4、原商品房(预)销售合同

5、新签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合同时间与原合同一致)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三、商品房购买人与原购买人属直系三代内的亲属,应由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后持下列材料到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合同变更手续。

l、备案合同变更申请

2、双方当事人的变更协议

3、直系亲属证明材料(户籍等)

4、原商品房(预)销售合同

5、新签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合同时间与原合同一致)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合同约定的内容发生变更,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后, 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持下列材料到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合同变更手续,保持原合同备案时间不变。

1、备案合同变更申请表

2、双方当事人的变更协议

3、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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