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弄、海马里零星、黑木板桥港西侧、凌家场、红纸坊、洛塘河河道绿化区块项目的征收范围已经确定。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海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规定,已通知相关部门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下列事项或行为: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附属物;
(二)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大中专毕业生、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和分户除外;
(三)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四)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五)房屋的分割、转让、租赁和抵押;
(六)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的房屋的续建;
(七)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暂停时间:2015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0日。
(八)征收范围
1.广场弄区块:
东至紫微小学 西至人民路
南至紫微小学体训馆西门 北至长埭路
2.海马里零星区块:
东至海马新村 西至方海大厦
南至水月亭西路 北至海马路
3.黑木板桥港西侧区块:
东至黑木板桥港 西至塘南东路227弄
南至南苑路 北至塘南东路
4.凌家场区块:
东至博物馆 西至紫微里
南至西山路 北至铁路
5.红纸坊区块:
东至梅苑公园 西至青年艺校
南至三里亭路 北至联合路
6、洛塘河河道绿化区块:
硖石派出所北侧 洛塘河南侧
海宁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