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新城河畔苑138.78平方120.7万流拍,97万将再拍
发布时间:2015-02-04 14:31:36

在昨天上午结束的海宁市人民法院就百合新城河畔苑23幢101室房产(建筑面积:138.78平方米,含装修),起拍价:120.7万元,最终无人报名以流拍告终。
      拍卖标的物:海宁市海洲街道百合新城河畔苑23幢101室房产(含装修)。该房产为钢混结构,总层数6层,所在层数第1层。房产建筑面积:138.78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125.40平方米);房产证号: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203311号(登记日期:2010年4月28日)。土地使用权面积46.72平方米,土地证号:海国用(2010)第02711号,类型:出让,地类(用途):住宅,终止期限:2072年4月7日。已抵押。注:本次拍卖的房产装修有不同程度损坏。
      遭流拍后,海宁市人民法院随即发布了该房产第二次司法拍卖,起拍价调整到了:97万元。
      拍卖公告如下:
      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2月27日10时至2015年2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1.221999.238917.4&user_,户名:海宁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海宁市海洲街道百合新城河畔苑23幢101室房产(含装修)。该房产为钢混结构,总层数6层,所在层数第1层。房产建筑面积:138.78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125.40平方米);房产证号:海宁房权证海房字第00203311号(登记日期:2010年4月28日)。土地使用权面积46.72平方米,土地证号:海国用(2010)第02711号,类型:出让,地类(用途):住宅,终止期限:2072年4月7日。已抵押。注:本次拍卖的房产装修有不同程度损坏。

起拍价:97万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整倍数。

特别提醒:

本次拍卖的房产支持银行按揭贷款。如竞买人需要贷款,应在本公告发布后10内向中国银行海宁支行提出申请。详情咨询中国银行海宁支行:联系人:严经理、电话:0573-87221781(个人金融部)。(具体贷款事项详见附件贷款须知)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海宁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海宁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2月26日15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或自行前往看样(电话:0573-87017126)。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水、电、气等更名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自人民法院确权裁定送达后30日内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所涉及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抵作成交价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拍卖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①如买受人无须通过银行贷款支付的,则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应在2015年3月10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宁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海宁支行,账号:4250200001819900001026)。

②如买受人须通过银行贷款支付的,则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应在拍卖成交后20个工作日付清,但该款项中则先由买受人支付贷款合同(买受人与贷款银行签定)约定的向本院支付的首付金额(含保证金),此款应于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一次性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海宁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海宁支行,账号:4250200001819900001026);若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未及时支付首付金额,则应按照上述第①项确定的交款期限全额支付拍卖成交价款,法院将不接受以贷款方式缴纳成交价款,买受人应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0573-87017126, 监督电话0573-87017115

联系地址:海宁市钱江西路86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海宁市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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