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房产网教你如何办理公积金每月划转
发布时间:2015-01-06 09:51:18

现在买房,很多人都选择贷款。对于有公积金的人来说,虽然可以享受比商业贷款低的利率,但是提取公积金必须一年一取,不能取的时候还要自己拿工资垫付,想想实在心疼。
但是很早以前,公积金就可以每月划转了。也就是说,每个月公积金账户中的钱可自动转入还款账户,是不是很方面呢?下面由海宁房产网知深经纪人教你如何办理公积金每月划转。

一:明确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首先得先明确你是否具有办理按月提取还贷的资格:需要在海宁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尚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借款人。
另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①申请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应留存六个月缴存额或六倍的月还贷本息。
②借款人信用良好,申请时没有逾期。(每月1-18日可申请,周日休息)
③所购住房已竣工并交付使用的,应已妥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二:准备申请资料
满足以上条件,那么恭喜你,你可以准备资料提出申请啦!办理委托按月提取还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借款人及其配偶(或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龙卡。
②借款人及其配偶(或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
③贷款还款卡折。

三:去你所在的贷款银行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表

1、银行出具的还款信息表,需载明贷款余额、月还款本息、近一年的还款明细、贷款帐号、还款帐号。还款人与主借款人不一致的,应当事先到银行办理变更手续。 提示:这个只要到你的贷款银行,银行会提供的。

(注:建行还款的直接去建行办理就行。其他银行的需到总行个人贷款部打印一张个人贷款信息校对表)
2、对于组合贷款的,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与复印件,以及银行出具的商业住房贷款部分的还款信息表。

四: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好了,到了这一步就简单了,只要把所有资料交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如果资料齐全,借款人及其配偶(或共同借款人)都要本人现场签字就OK啦,申请成功后,从下月开始公积金将按月提取还贷。
这里再提醒一下,必须借款人及其配偶(或共同借款人)都到场,还有每个月1-18日可办理,逾期就要等下月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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