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个人购买普通新建商品住宅财政补贴额度
发布时间:2014-10-09 08:45:53
按实际已缴纳契税的地方留成部分全额予以补贴(现行政策规定地方留成部分为契税实缴税额的80%,如上级有新政策出台的,按新政策执行)。对个人购买144平方米以下普通新建商品住宅的,其商品房交易所交契税的地方留存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也就是契税实缴税额的80%可以全额补贴。现行征收契税标准:小于等于90平方米的普通住宅按3%征税,如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征税;大于90小于等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按3%征税,如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5%征税。举个例子:个人且家庭首次购买一套100平方米的普通新建商品住宅,总价100万元,交房时需按1.5%比例交15000元契税,但是《意见》实施后,按契税地方留存80%计算,个人就能享受12000元的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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