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一、二类绿地养护质量标准及考核标准
发布时间:2014-09-24 17:41:38

海宁市一、二类绿地养护质量标准及考核标准

     

满分

     

14

修剪后的枝叶及时清理干净

2

修剪后的枝叶不及时清理干净,每次扣1分,共2分。

15

路面、绿地无枯枝残叶、堆积物,无果皮纸屑、砖瓦土石,路面铺装无污黑积水积泥

4

路面、绿地有枯枝残叶、堆积物、果皮纸屑、砖瓦土石,路面铺装有污黑积水积泥,每处扣1分,共4分。

16

垃圾箱按时出清,周围干净, 及时消毒

2

垃圾箱不按时出清,不干净, 不及时消毒,每只扣1分,共2

17

清扫保洁时不得将垃圾、污水溅到行人身上,不将垃圾扫入窨井,扫进或倒入河道,不将垃圾置留边角处,应及时清运,清运途中不抛漏

3

有将垃圾、污水溅到行人身上每次扣0.5,有投诉的扣1,1,有将垃圾扫入窨井或河道的每次扣1,1,有垃圾置留边角或清运途中有抛漏每次扣1,1

18

水面清洁,无漂浮物

2

不清洁,有漂浮物扣0.5-2分,共2

19

完成突击性清扫任务

2

不能完成不得分,2

20

文明作业,工作人员持证上岗,佩带工作证,保洁人员着标志服,讲究文明,礼貌待人

3

工作人员不持证上岗,不佩带工作证,保洁人员不着标志服,发现一次扣0.5,2,不文明、不礼貌待人的扣1分,共1分。

21

无在绿地内停放车辆、进入车辆现象

2

有在草坪内停放车辆、进入车辆每次扣0.5,2

22

无在绿地、园路、铺装上设摊现象

2

有设摊现象该项不得分,共2

23

无在绿地内违章设置广告现象

2

有设置现象该项不得分,共2

24

保持园林设施完好,有损伤残缺及时修复,重置

2

不能保持园林设施完好无损,扣0.5-1分,共1分;有损伤残缺不及时修复、重置,每处扣0.5,1.

25

保持植物完好,不被破坏,树上无各类绑扎物

2

有破坏,不及时发现每次扣0.5,2

26

发现侵占绿地、破坏绿地的现象及时上报

2

不发现或发现不及时上报侵占破坏绿地现象不得分

注:1、白涂剂配方:生石灰5kg+石硫合剂原液0.5kg+食盐0.5kg+动物油0.1kg+20kg

    2、配制方法:先将生石灰和盐分别用热水化开,然后将两液混合充分搅拌,再加入动物油和石硫合剂即成。

    3、涂刷高度:离地面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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