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一、二类绿地养护质量标准及考核标准
序 号 |
质 量 标 准 |
满分 |
考 核 标 准 |
14 |
修剪后的枝叶及时清理干净 |
2 |
修剪后的枝叶不及时清理干净,每次扣1分,共2分。 |
15 |
路面、绿地无枯枝残叶、堆积物,无果皮纸屑、砖瓦土石,路面铺装无污黑积水积泥 |
4 |
路面、绿地有枯枝残叶、堆积物、果皮纸屑、砖瓦土石,路面铺装有污黑积水积泥,每处扣1分,共4分。 |
16 |
垃圾箱按时出清,周围干净, 及时消毒 |
2 |
垃圾箱不按时出清,不干净, 不及时消毒,每只扣1分,共2分 |
17 |
清扫保洁时不得将垃圾、污水溅到行人身上,不将垃圾扫入窨井,扫进或倒入河道,不将垃圾置留边角处,应及时清运,清运途中不抛漏 |
3 |
有将垃圾、污水溅到行人身上每次扣0.5分,有投诉的扣1分,共1分,有将垃圾扫入窨井或河道的每次扣1分,共1分,有垃圾置留边角或清运途中有抛漏每次扣1分,共1分 |
18 |
水面清洁,无漂浮物 |
2 |
不清洁,有漂浮物扣0.5-2分,共2分 |
19 |
完成突击性清扫任务 |
2 |
不能完成不得分,共2分 |
20 |
文明作业,工作人员持证上岗,佩带工作证,保洁人员着标志服,讲究文明,礼貌待人 |
3 |
工作人员不持证上岗,不佩带工作证,保洁人员不着标志服,发现一次扣0.5分,共2分,不文明、不礼貌待人的扣1分,共1分。 |
21 |
无在绿地内停放车辆、进入车辆现象 |
2 |
有在草坪内停放车辆、进入车辆每次扣0.5分,共2分 |
22 |
无在绿地、园路、铺装上设摊现象 |
2 |
有设摊现象该项不得分,共2分 |
23 |
无在绿地内违章设置广告现象 |
2 |
有设置现象该项不得分,共2分 |
24 |
保持园林设施完好,有损伤残缺及时修复,重置 |
2 |
不能保持园林设施完好无损,扣0.5-1分,共1分;有损伤残缺不及时修复、重置,每处扣0.5分,共1分. |
25 |
保持植物完好,不被破坏,树上无各类绑扎物 |
2 |
有破坏,不及时发现每次扣0.5分,共2分 |
26 |
发现侵占绿地、破坏绿地的现象及时上报 |
2 |
不发现或发现不及时上报侵占破坏绿地现象不得分 |
注:1、白涂剂配方:生石灰
2、配制方法:先将生石灰和盐分别用热水化开,然后将两液混合充分搅拌,再加入动物油和石硫合剂即成。
3、涂刷高度:离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