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能进行“转委托”吗?“转委托”后服务出现问题,业主应当找谁?
发布时间:2014-08-31 09:08:28
现实案例:
小王入住小区一段时间后,发现小区治安非常混乱,前去找物业公司评理。谁知,原来的物业公司在未通知业主的情况下,将小区转委托给其他公司。此时 ,小王应该如何找物业公司处理?物业公司能进行转委托吗?转委托后服务出现问题,业主应当找谁?责任应当由谁来承担?
律师说法:
第一、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因此,物业公司不能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业务一并再委托给其他物业管理企业或者任何其他企业。但为了有利于物业管理专业化水平的提高,物业企业可以把物业管理区域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
第二、进行转委托时,首先,要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性服务公司来承担专业服务项目。其次,物业公司要与专业性服务公司签订委托协议。在协议中约定,专业性服务公司提供的专业性服务质量和水平不得低于物业服务合同中对相关专业性服务质量和要求的约定,同时,还要约定专业性服务公司达不到服务质量和要求时的违约责任。
第三、物业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期限期改正,处委托合同价款3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委托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物业公司将自己的专项服务业务转委托给其他专业性公司后,并不能免除自己根据原物业合同对业主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受委托的专业性公司的服务达不到原物业管理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则物业公司应当对业主承担违约责任。委托所得收益,应当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给业主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业主依据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享有物业管理服务。当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或出现其他问题时,业主应直接找物业管理合同的相对人,也就是物业公司,由其出现解决问题。物业公司不能以服务已转委托为由,将业主投诉推诿给受托服务企业。
所以,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公司不得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委托给他人的规定,是一项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