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后,发现房屋被查封,买卖合同是否还有效?
发布时间:2014-03-30 15:20:07
【案例】
     2009年12月4日,张三和李四签订合同,约定李四购买对方的位于海宁百合新城的某处房产,房屋总价100万元。合同签订后,李四支付给张三2万元定金。后在中介公司查询对方的房屋产权状况时,才发现房屋早已经于2009年1月12日就被海宁法院查封。由于交易房屋被法院查封,李四购买张三的房屋无法实现,李四要求返还定金2万元,并赔偿1万元,张三不同意。无奈之下,李四起诉到法院。
      法院认为:张三在明知自己的房屋被法院查封的情况下,隐瞒了房屋权属权利受限制,无法办理过户的事实,导致李四买对方的房屋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故,法院判令解除了双方签订的合同,判令被告返还2万元定金,并赔偿1万元。
【分析】
      该案件标的虽小,事实部分其实也是非常简单的。但是法律关系却不是非常简单。选择撤销合同、解除合同、无效合同中的哪一个主张权利需要仔细推敲。如果选择撤销合同,则需要对方存在欺诈。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则存在发送函件通知解除的问题。如果选择无效,则由于合同无效,则无法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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