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等满5年后过户,这种行为避税的风险巨大
发布时间:2014-03-03 16:06:26
合同公证具体方法是,买卖双方先签订一份以分期付款方式购房的买卖合同,并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买方交付第一笔房款后即可入住,等到购房时间满5年后买方交付最后一笔房款,双方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风险:这种合同公证的私定终身避税,隐藏着很大的交易和法律风险。由于只签订了购房合同而未办理房产过户,买方付钱后,卖方虽然可以把房产证交给买方,但卖方可以补办房产证,再把房子卖给其他人或者抵押给银行。一旦卖方将房屋抵押或者转售,买房人的利益将无法保证。即使双方对交易合同进行了公证,但不到产权登记机关办理过户手续,房主仍是卖方,卖方仍享有产权人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因此这种逃税方式对买方来说具有很大的风险。